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具體的試驗方法:
一、試樣:準備兩只照明或光信號裝置。
二、試驗方法:試樣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試驗箱內,并經歷5個試驗循環,每個試驗循環組成包括濕熱38℃保持16h,相對濕度為95%,低溫-30℃高溫60℃保持4h,溫度轉換速率為0.6℃/min~4.0℃/min,循環開始溫度20℃;
三、試驗結果判定:試驗結束后,目視檢驗試樣應無腐蝕,反射鏡和配光鏡應不變形、不起泡,配光性能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計量特性:溫濕度偏差、溫濕度波動度、溫濕度均勻性
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計量方法:
1、計量在空載條件下進行。若帶有負載,應在證書中說明負載情況;
2、計量溫濕度點一般應選擇設備使用范圍的上限、下限及中心點,也可根據用戶需要選擇實際常用的溫濕度點;
3、計量點的位置: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容積小于2m3時,溫度點9個,濕度點3個設備容積大于2m3,溫度點15個,濕度點4個。
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對校準溫濕度測試點的位置選擇:測試點的位置應布放在試驗箱區域內的上、中、下三個校準面上。中層為通過工作室幾何中心的平行于底面的校準工作面,測試點與試驗箱工作室內壁的距離不小于各連長的十分之一,當遇到風道時,距離可以適當加大,但不能大于500mm。對于帶有樣品架的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下層測試點可以布置在樣品架上方10mm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