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試驗箱工作室耐受或能達到的極限溫度,可以相對長時間穩定運行的極值。一般溫度范圍包括極限高溫和極限低溫。
高溫試驗箱溫度范圍比較簡單,高溫在200、300、400℃等標稱溫度。
對于高低溫試驗箱,根據用戶要求,絕大多數公司技術協議指標可以達到 +180℃,但進行極限溫度試驗還需要實物驗證。相關產品的高溫試驗只需滿足對應產品需求即可,沒有必要一味追求嚴苛環境。極限低溫主要根據制冷能力及制冷方式決定,機械壓縮式制冷系統通常單極制冷的極限能力為 -45℃,一般指標為 -40℃;考慮到 -70℃以下制冷量太小,覆疊制冷的極限一般指標定在 -70℃。
也叫溫度穩定度,控制溫度穩定后,在給定任意時間間隔內,工作空間內任一點的最高和*低溫度差。要注意的是,“工作空間"并不是“工作室",而是大約工作室去掉離箱壁各自邊長的 1/10 的空間。這個指標主要用于考核試驗箱的控制技術。一般標準要求指標為 ≤1℃ 或 ±0.5℃,但溫度試驗控制溫度波動度達到 ±0.3℃ 以內,才能提高溫度均勻度和溫度偏差的合格率。
溫度均勻度,也稱梯度。指溫度穩定后,在任意時間間隔內,工作空間內任意兩點的溫度平均值之差的最大值。這個指標比溫度偏差指標更能考核溫濕度試驗箱的核心技術。一般標準要求為 ≤2℃。
溫度穩定后,在任意時間間隔內,工作空間中心溫度的平均值和工作空間內其它點的溫度平均值之差。一般標準要求指標為 ±2℃。
這是一個考核溫濕度試驗箱配置容量的指標,一般對溫度變化不做要求的用戶,主要明確從常溫達到極限低溫的時間即可。對于有溫度變化要求的試驗,可在訂購試驗箱時,與銷售方確認帶載測試相關協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