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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塵試驗箱的種類和風速要求
更新時間:2023-02-21 點擊量:725
防塵試驗箱主要是對電子、電工、汽車、摩托車及其它產品,外殼密封的性能、產品在灰塵自由沉降、無明顯空氣流動的環境中工作能力的試驗及置于戶外有強氣流和大量砂塵的場所和類似場所中產品的工作能力的試驗。
吹塵、降塵、吹砂的風速要求
吹塵:用于研究裝備對吹塵(≤149μm)作用的適應能力。在沒有規定值可用的情況下,吹塵試驗程序中使用的風速包括保持試驗條件所需的 1.5m/s 的低風速,以及 8.9m/s 的典型沙漠風的較高速度。若能代表自然條件且試驗箱能力允許的話,也可以采用其他風速。降塵:用于研究在幾乎沒有空氣流動的、塵土可以長時間積存的遮蓋或封閉的區域。僅采用足以驅散試件上面的空氣中的塵士的風速,并保證在試件處的風速不超過 0.2m/s。吹砂:用于研究裝備對吹砂(150μm~850μm)作用的適應能力。風速的基本要求是風速在 18m/s~29m/s。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考慮風速,還要考慮注砂入口和試驗件中間的距離。太近了會被吹散。太遠了又達不到試驗要求的砂粒碰撞速度。一般為 3m,但是如果風速正常,距離近點也可以達到想要的碰撞速度的話,也是可以的,在這個試驗要求的風速范圍中,大風速比較少見,像 29m/s 的這種陣風,試驗中較少用到。
砂塵種類
目前防塵試驗箱用的粉塵主要有無機粉塵、有機粉塵以及混合粉塵三種。無機粉塵主要是礦物性粉塵、金屬性粉塵以及人工無機粉塵;有機粉塵是動物性粉塵、植物性粉塵以及人工有機粉塵;混合粉塵是無機粉塵和有機粉塵的混合粉塵。進行防塵試驗時,應注意:試驗用塵是干燥的非磨蝕性的細粉塵,能夠通過篩孔為 75µm,金屬絲直徑為 50µm 的平面網狀篩。試驗用塵使用次數不應超過 20 次。應維持干燥以保持粉塵細度,使用前應在 80℃ 下烘干 2h。應使樣品暴露于垂直的非層流且含有規定數量的塵氣流中,樣品體積不應超過試驗箱體積的 25%,樣品底座不應超過試驗箱工作空間水平面積的 50%。